泽州城的秋天,是一年中最热闹的季节。银杏叶铺满了街道,踩上去沙沙作响,像踩在碎金子上。城东的染坊街更是热闹非凡,刘记、赵记、孙记三大染坊的院子里挂满了各色布匹,红的、黄的、蓝的、紫的,在秋风里飘荡,像一面面彩旗。
但今天,染坊街上没有彩旗。
天还没亮,一声尖叫划破了清晨的宁静。刘记染坊的帮工刘大壮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院子,裤子湿了大半,浑身发抖,脸色白得像纸。
“死……死人了!老板死了!”
消息像风一样刮遍了整个染坊街。不到半个时辰,刘记染坊门口已经围满了人。知府吴大人带着衙役赶到,挤进院子看了一眼,当场就吐了。他捂着嘴退出来,对身边的师爷说:“去……去请听雪楼的沈掌柜。快去!”
沈凌玥接到消息的时候,正在后院喝粥。柳七跑进来说刘记染坊出事了,她放下碗,叫上阿蛮和谢云辞,骑马赶往城东。
刘记染坊是泽州城最大的染坊,三进的大院子,后院有几十口染缸,大大小小,排列得像军阵。老板刘守义四十八岁,做染布生意做了三十年,是泽州城数得上的富户。
沈凌玥赶到时,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。帮工们站在廊下,面色惶恐,交头接耳。几个胆大的伸着脖子往染缸那边看,看了又缩回来,捂着嘴干呕。
吴大人看到她来了,连忙迎上来:“沈掌柜!你来了!快去看!太邪门了!”
沈凌玥穿过人群,走到后院。
后院中央有一口最大的染缸,缸口直径有五尺,里面盛满了深红色的染料,像一池浓稠的血。刘守义的头从染料里露出来,靠在缸沿上,面朝上,眼睛半闭,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。
他的脖子以下全部浸泡在染料里,整个人像是被种在缸里一样。
谢云辞走上前,戴上手套,小心地将死者从染缸里捞出来。染料浓稠,黏在尸体上,扯出丝丝缕缕的红线。尸体被平放在地上时,沈凌玥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刘守义的全身皮肤都变成了深红色。那不是染色的那种红色——染料把皮肤染红了,但那种颜色是浮在表面的,洗一洗就能洗掉。可刘守义的红色是从皮肤里面透出来的,整张皮变成了红色,像一层红绸裹在身上。
而且那红色很均匀,从头到脚,从手指到脚趾,没有一点色差。像是他的皮肤天生就是这种颜色。
更诡异的是,那红色在阳光下微微泛着光泽,像绸缎一样。
谢云辞蹲下来,仔细检查尸体的皮肤。他用银针轻轻刺了一下,针尖带出来的组织液也是红色的。
“这不是普通的染色。”他的声音很沉,“染料渗进了皮肤深层,和真皮融在了一起。没有十年二十年的功夫,染不到这么深。”
“能洗掉吗?”
谢云辞摇头:“洗不掉。这层红色已经和皮肉长在一起了。除非把整张皮剥掉,否则永远褪不了。”
沈凌玥站起来,环顾四周。染缸边上放着一把木勺,勺柄上沾着染料,已经干了。染缸后面有一口井,井口盖着石板,石板上有一串湿脚印,通往院墙的方向。
“凶手从井这里走的。”阿蛮蹲下来看那串脚印,“脚印不大,像是男人的脚,但偏小。鞋底花纹很浅,像是布鞋。”
沈凌玥走进刘守义的房间。房间不大,陈设简单,一张床、一张桌、一个衣柜。桌上放着一本账册,翻到中间,上面记着最近几个月的进货和出货。
沈凌玥翻了翻账册,注意到一笔记录——十天前,刘守义进了一批“朱砂草”,数量是五斤。朱砂草是染红色用的,不稀奇。但五斤朱砂草,够染两百匹布了。刘记染坊最近并没有接这么大的订单。
她把这笔记录记在心里。
“刘守义的家人呢?”她问。
吴大人说:“他妻子刘方氏在房间里,吓得不轻。儿子不在家,在外地读书。”
沈凌玥走到正房门口,敲了敲门。门开了,一个中年妇人站在门口,脸色惨白,眼睛红肿,双手不停地发抖。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衣裙,头发有些散乱,看起来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。
“你是刘夫人?”
妇人点了点头,声音沙哑:“我是。沈掌柜,我家老爷他……”
“刘夫人,你先别急。我问你几个问题。”
刘方氏让沈凌玥进屋,给她倒了一杯茶。沈凌玥没有喝,直接问道:“刘老板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?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?”
刘方氏想了想,摇头:“没有。老爷做生意一向和气,从不跟人结仇。他每天早上去染坊,晚上回来吃饭,日子过得很规律。”
“他有没有提过什么让他害怕的事?”
刘方氏想了想:“大约半个月前,有一天晚上他回来,脸色很不好。我问他怎么了,他说没事。但那天晚上他一夜没睡,在书房里坐到天亮。”
“那之后呢?”
“之后他又恢复了正常,像是没什么事发生。我以为他是生意上的事操心,就没再问。”
沈凌玥点了点头,又问:“刘老板最近有没有买过什么东西?比如朱砂草?”
刘方氏愣了一下:“朱砂草?染坊用的东西都是他亲自进货,我不清楚。”
“那他有没有提过一个叫‘永固丹红’的名字?”
刘方氏脸色微变:“永固丹红?那是我们刘家祖传的一匹绸缎,据说是老爷的父亲留下来的,颜色特别正,放了几十年都不褪色。老爷一直把它当宝贝,锁在柜子里。”
“那匹绸缎现在在哪里?”
刘方氏站起来,带着沈凌玥走到书房。书房靠墙放着一个紫檀木的柜子,柜门上的铜锁被撬开了,锁孔歪歪扭扭的,像是被人用暴力砸开的。
刘方氏打开柜门,里面空空如也。
“不见了!”她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永固丹红不见了!”
沈凌玥蹲下来,仔细看了看柜门上的锁。铜锁被砸得变了形,砸痕很深,是用锤子之类的东西砸的。锁是新的,上面没有锈迹,不可能是老旧的痕迹。
凶手砸了锁,拿走了那匹绸缎。
“刘夫人,你知道那匹绸缎值多少钱吗?”
刘方氏摇头:“老爷从来不卖。他说那是传家宝,多少钱都不卖。”
沈凌玥站起来,心里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。
这不是普通的谋财害命。凶手杀刘守义,是为了那匹绸缎。而刘守义半个月前的异常,说明他可能已经知道有人要来找他。
至于那匹“永固丹红”,到底是什么东西?为什么有人愿意为它杀人?
沈凌玥走出书房,萧珩站在院子里,正在看那口染缸。他今天穿了一身玄色便服,没有带刀,看起来像个普通的年轻人。但左眼下那道旧疤还是那么醒目。
“萧珩,你看出什么了?”
萧珩转过身,指了指染缸边缘:“这里有抓痕。刘守义死前挣扎过,手指在缸沿上抓出了痕迹。指甲缝里有染料,还有皮屑。”
“皮屑?谁的?”
“不知道。但说明凶手在把他按进染缸的时候,他抓到了凶手。”
沈凌玥心头一振。凶手的身上,可能有刘守义抓出来的伤口。
“阿蛮,去查一下最近几天有谁身上有抓伤。”
阿蛮点头,转身走了。
沈凌玥站在院子里,看着那口深红色的染缸,心里涌起一阵寒意。
刘守义被人按进染缸里,活活淹死在染料中。他的皮肤被染成了永远不会褪色的红色。
凶手把他变成了一匹“永固丹红”。
沈凌玥转身走出刘记染坊,萧珩跟在她后面。
“去哪里?”
“去赵记染坊和孙记染坊。”沈凌玥说,“如果凶手是为了‘永固丹红’杀人,那另外两家染坊可能也有危险。”
萧珩点了点头,翻身上马。
两人骑马穿过染坊街。街道两旁的铺子都关了门,染坊的院子里空空荡荡的,没有晾晒的布匹,没有忙碌的帮工,像一座死城。
赵记染坊在街道中段,门口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——“赵记染坊”。沈凌玥勒住马,刚要下去敲门,门忽然从里面打开了。
一个年轻人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,差点撞到沈凌玥的马。他二十来岁,穿着一身沾满染料的围裙,脸色惨白,眼睛瞪得很大。
“沈……沈掌柜?”
“你认识我?”
“听雪楼的沈掌柜,谁不认识?”年轻人的声音在发抖,“你快去看看!我家老板他……”
沈凌玥的心猛地沉了下去。
“赵德贵也出事了?”
年轻人点头,眼泪流了下来。
“和……和刘老板一样。在染缸里。红色的。”
沈凌玥翻身下马,冲进赵记染坊。
赵记染坊比刘记小一些,但同样井井有条。后院同样有一口大染缸,赵德贵同样浸泡在深红色的染料里,只剩头露在外面。
他的脸上同样带着那种若有若无的微笑,皮肤同样变成了深红色。
谢云辞跟进来验尸,确认死法和刘守义一模一样——被按进染缸,在染料中溺死,皮肤被染成永远褪不掉的红色。
沈凌玥走进赵德贵的书房,找到了一个同样的柜子,柜门上的锁同样被砸开了。
里面同样空无一物。
“永固丹红”也不见了。
沈凌玥站在空柜子前面,闭上眼睛。
两条人命,两匹绸缎,两个染缸。
凶手在追杀染坊主,抢走“永固丹红”。
而孙记染坊,可能是下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