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刘秀长安求学,志在金吾
天凤四年,长安秋风瑟瑟,渭河上起了薄薄的凉雾。
刘秀站在未央宫北面的阙楼下,仰头看那巍峨的宫墙。他从南阳蔡阳县出发,走了整整一个月的路,盘缠几乎耗尽,脚上的麻鞋磨穿了底。此刻踩在长安城的石板路上,竟有些不真实的感觉。身旁的邓禹比他小六岁,却显得沉稳许多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,嘴角含着一丝笑意。
“文叔,”邓禹唤他的字,“你发什么呆?”
刘秀回过神来,伸手摸了摸城墙上的砖缝,声音里带着一丝颤:“仲华,这就是京城长安?”
邓禹点了点头:“走吧,先去拜访国师公。”
二人穿过尚冠街,来到国师刘歆的府邸。刘歆是当世大儒,又是王莽身边最得力的文臣。门人通报之后,二人被引入厅堂。刘歆坐在案后,须发皆白,精神矍铄,一双眼睛却像鹰一样锐利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刘歆问。
“回禀国师公,学生姓刘名秀,字文叔。”
刘歆眉头微微一皱,目光在刘秀脸上停了一瞬。他改名为“刘秀”已有二十余年,此刻面前站着一个与自己同名的年轻人,心中不免有些异样。他仔细打量着刘秀:气质温雅,举止从容,并无半分谄媚之态。
“你父母给你取这个名字,是因你长相清秀么?”刘歆半是玩笑地问了一句。
刘秀脸色微红,却依旧恭敬地答道:“学生出生时便得了此名,不敢妄议父母之意。”
刘歆见他应对得体,心中便有了几分好感。又问了问他的家世,得知是汉室宗亲之后,便提笔写了一封荐书。
“太学在东郊之外,你去寻中大夫许子威,他治《尚书》颇有心得,你便拜在他门下吧。”
二人拜谢而出。
太学在长安城东南七里。汉武帝元朔五年设立太学时,弟子不过五十人;到王莽时代,太学规模空前扩大,博士弟子竟达一万余人。刘秀与邓禹穿过高大的棂星门,只见院落重重,书声琅琅,无数年轻学子往来其间,有的抱着竹简匆匆而行,有的三三两两立在廊下争论经义。
许子威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儒,面容清癯,说话慢条斯理。他翻了翻刘歆的荐书,又问了刘秀几句《尚书》里的章句,见他对“禹贡”“洪范”略知一二,便点了点头。
“《尚书》难治,字句深奥,你先从《今文尚书》读起,不求字字皆通,但求大义了然。”许子威拈着胡须说。
刘秀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。
太学的日子清苦而充实。刘秀住在东廊下一间狭窄的宿舍里,与邓禹、严光、强华三人同住。严光年纪最长,比刘秀大了三十多岁,整日抱着《春秋左传》不撒手;强华则沉迷于谶纬之学,常在灯下画一些奇怪的符图;邓禹年纪最轻,却最是聪慧,十三岁时便能背诵《诗经》。
四人虽是同窗,性情却大不相同,倒也相处融洽。
然而长安米贵,刘秀带来的盘缠很快就见了底。一日黄昏,他坐在宿舍门口,望着天边最后一抹余晖,眉头紧锁。邓禹从屋里走出来,在他身边坐下。
“文叔,又在发愁钱的事?”
刘秀苦笑:“带来的钱快用完了,叔父在萧县为官,俸禄微薄,也不好再开口讨要。”
邓禹想了想,说:“我听说朱祐在城南与人合伙贩蜜,不如咱们也寻些营生?”
刘秀眼睛一亮。朱祐也是南阳同乡,早两年来到长安游学。次日二人找到朱祐一合计,便想出了一个主意:买几头驴,租给那些需要运送书简的同窗,收些脚力钱。刘秀又和朱祐凑了些钱,买来蜂蜜掺入草药中制成药丸售卖。日子虽紧巴,倒也勉强撑得下去。
转眼到了第二年秋天。这一日午后,许子威带着几个学生入城办事。刘秀、邓禹、严光、强华四人跟在老师身后,沿着章台街往东走。忽然听得前方一阵急促的马蹄声,紧接着便有卫士高声喝道:“执金吾出行,闲人避让!”
街道两旁的百姓纷纷退到屋檐下,刘秀几人也随着人流闪到路边。他刚一立定,便见一队缇骑从街口转了出来。
那场面,刘秀这辈子都没有见过。
两百名缇骑身着赤色战袍,手持长戟,胯下清一色的枣红骏马,队列整齐。马蹄踏在石板路上,发出声响,声音整齐。像一阵滚过的雷。缇骑之后是五百二十名步卒,甲胄鲜明,舆马导从,旌旗猎猎,整条章台街被塞得满满当当。队伍中央,一辆高大的驷马车缓缓驶过,车上端坐一人,头戴武弁,身着绛色官袍,腰悬金印,手握一柄两头涂金的铜棍,那便是“金吾”。
阳光从西边斜照下来,照在那铜棍上,金光灿灿,刺得人几乎睁不开眼。
刘秀站在人群里,一动不动。
他的目光紧紧追随着那辆马车,看着它从街口驶到街尾,看着那两百缇骑的马蹄扬起一路尘土,看着那柄金吾在夕阳下熠熠生辉,他很羡慕。
许子威站在他身旁,低声说:“执金吾统领北军,负责京畿安全,位列九卿,群僚之中,最威风了。”
刘秀没有答话。他的嘴唇微微翕动,像是在默念什么。街上的队伍已经走远了,尘土渐渐落下,百姓们又开始走动,可他依旧站在原地,目光望向长街尽头那一抹渐行渐远的绛色。
邓禹走上前来,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文叔,走了。”
刘秀忽然转过身来,脸上有一种邓禹从未见过的神采。那种神采混杂着震撼、向往,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炽热。他张了张嘴,声音不大,却字字清晰:“仕宦当作执金吾。”
邓禹愣了一下。
严光从后面踱上来,笑呵呵地说:“志向不小啊。”
刘秀没有笑。他又将目光投向远方,过了许久,才喃喃地补了一句,声音比方才低了许多,却更加温柔:“娶妻当得阴丽华。”
邓禹听了,忍不住笑了。阴丽华是新野阴氏之女,据说是管仲的后人,容貌之美,南阳无人不知。刘秀此前到新野走亲戚时曾远远见过一面,从此便念念不忘。此刻他将这两件事并列说出,倒像是把自己这辈子最大的两个念想,一并摊开在了长安的秋风里。
许子威在一旁听了,摇了摇头,却没有说什么。
回太学的路上,四个人一路无话。刘秀走在最后面,脚步比来时慢了许多。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,投在长安城的石板路上,孤零零的,却又仿佛带着某种沉甸甸的力量。
当晚,刘秀坐在宿舍的窗前,对着一盏油灯发愣。窗外是太学沉沉的黑夜,远处隐约传来更鼓的声音:一慢两快,已是二更天了。
邓禹已经睡下,严光的鼾声从隔壁铺位传来,强华还在灯下翻看他的谶纬书。刘秀从枕下摸出一块竹简,用刀笔在上面缓缓刻下几个字:
“仕宦当作执金吾,娶妻当得阴丽华。”
刻完了,他看了许久,然后将竹简放回枕下,吹灭了灯。
黑暗里,他睁着眼睛。长安城的夜风从窗缝里钻进来,带着渭河的水气。他想起了那两百匹枣红马的蹄声,想起了那柄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的金吾,也想起了新野那个春日里,隔着篱笆瞥见的那一抹倩影。
二十岁的刘秀,在长安的深夜里,将这两个念想一并埋进了心里。
三年后,盘缠耗尽,新朝也开始动荡。刘秀收拾行囊,告别了太学的老师和同窗,踏上回南阳的路。临行那日,邓禹送他到长安城门外。
“文叔,”邓禹说,“你那天说的话,还记得么?”
刘秀回头望了一眼长安城巍峨的城墙,笑了笑:“记得。”
他翻身上了借来的瘦驴,鞭子一扬,头也不回地往东南去了。身后是渐行渐远的长安城,身前是茫茫未知的天下。
而那句“仕宦当作执金吾,娶妻当得阴丽华”,连同长安街头那场盛大而辉煌的执金吾出行,一并留在了他二十岁的记忆里,像一个少年人许下的愿,等着往后的岁月去一一兑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