讼卦(䷅)下坎(☵)上乾(☰)。坎为水,乾为天。水在下,天在上,水往下流,天往上升,二者方向相反,相互背离。这便是“讼”,争讼之象。
讼卦紧接需卦之后。《序卦传》说:“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”人在满足需求的过程中,必然产生利益的冲突。冲突如果无法调和,就会演变为争讼。
坎为险陷,乾为刚健。内险外刚,意味着内心有不安,外表却表现强硬。这种组合容易导致冲突的激化。讼卦处理的是“人与人之间的冲突”这一基本课题。萨特说“他人即地狱”,揭示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根本张力:每个人都希望被承认为自由的主体,但同时又倾向于把他人客体化,这就产生了不可消除的冲突。讼卦并不回避这种冲突的现实,而是教导我们如何在冲突中保持理性和正义。
讼卦卦辞为: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“有孚”,讼之时,最重要的是心中有诚信。争讼必须以“有理”为前提,不能为了利益而制造纠纷。“窒惕”,“窒”是窒塞,争讼之时心中必有郁结;“惕”是警惕,要时刻保持清醒和敬畏。
“中吉,终凶”,争讼的过程中,如果能适可而止,则吉;如果坚持到底,一定要分出胜负,则凶。这一判断极具智慧:在争讼中没有真正的赢家。即使赢了官司,也输了时间和精力,更输了人际关系。真正明智的人,在争讼中追求的是“中”,适可而止,而不是“终”,你死我活。
“利见大人”,即宜于请公正的第三方来裁决。“不利涉大川”,不宜在这时候冒险犯难。争讼本身已经消耗了精力,如果再去做冒险的事,只会雪上加霜。
这一卦辞的态度是:承认争讼的存在,但主张以公正的方式解决,反对将争讼扩大化。这种态度在古典诗词中也有回响。杜甫在《忆昔》中回忆开元盛世,“公私仓廪俱丰实”“天下朋友皆胶漆”,人与人之间以诚信相待,争讼自然减少。反之,当诚信缺失时,争讼就会泛滥。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“不永所事”,即不要把事情纠缠太久。初六处讼卦之初,争端刚起。此时的智慧是:及早收手,不要恋战。“小有言”,即有一些口舌之争,但“终吉”,只要不把事情扩大,终究是吉的。
这一爻的智慧在于:很多争端在初期是可以化解的。问题在于人们常常因为面子或意气,把小争端拖成大纠纷。及早放下,是成本最低的选择。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“不克讼”,打不赢这场官司。九二以阳居下,面对上卦九五的尊位,力量悬殊。 “归而逋”,回去躲起来。“其邑人三百户”,他封地里的三百户人家,“无眚”,没有灾祸。
这一爻说的是:明知不敌而主动退让,可以保全自己和自己的人。认输不是耻辱,在错误的时间打错误的仗才是。九二的退让不是怯懦,而是对力量对比的清醒认识。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
“食旧德”,依靠过去的德行(或祖业)生活。六三当位但偏弱,不宜强出头。“贞厉,终吉”,守正而不松懈,虽然处境危险,终究是吉的。“或从王事,无成”,即使为王做事,也不居功。这一爻的智慧是:在争讼中保持低调,依靠德行和诚信来渡过难关,而不是逞强争胜。
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
九四阳居阴位,失位,与初六无应(两者都是阴位上的阳爻和阳位上的阴爻,实际初六为阴,九四为阳,有应)。等等,初六为阴,九四为阳,是有应的。但九四面对的九五在上,同样是阳,形成“二阳相争”的局面。“不克讼”,争不过。“复即命”,回来接受命运的安排。“渝安贞”,改变态度,安于守正。
这一爻的智慧在于:当争讼不利时,及时调整心态,回归正道。“渝”是改变,“安贞”是安于正固。争讼的失败不是世界的末日,调整心态之后,依然可以获得好的结果。
九五:讼,元吉。
九五居中得正,是讼卦的主爻。此处的“讼”不是“挑起争讼”,而是“裁决争讼”。九五以中正之德,公正地裁决纠纷。这是争讼最好的解决方式。“元吉”是大吉。
这一爻揭示的是:争讼的最好终结,是有一个公正的裁决者。“利见大人”的“大人”,就是九五这样的公正裁决者。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公正的裁决机制。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“锡”通“赐”,“鞶带”是贵族佩带的饰带,象征荣誉和地位。“终朝三褫之”,一个早上就被剥夺了三次。上九处在讼卦的极端,以强硬手段赢得了争讼,得到了赏赐,但很快就被剥夺。
这一爻是讼卦最深刻的警示:靠争讼得来的东西,是留不住的。即使一时赢了,用了不光彩的手段,得了不该得的利益,最终也会失去。天道好还,强取者必失。
讼卦的核心智慧可以概括为:慎讼止争,以正息讼。
争讼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,但《易经》对争讼的态度始终是审慎的、节制的。它反复强调的是:适可而止,不要走到极端。因为争讼一旦走向极端,就没有赢家。
从存在主义的角度看,讼卦处理的是“正义”与“存在”的关系。人的存在离不开他人的承认,而他人的承认往往伴随着竞争和冲突。讼卦并不主张逃避冲突(有些冲突是不可避免的),而是主张以公正的方式解决冲突,以理性的态度面对冲突。这种态度,比单纯的“和为贵”更深刻,也比纯粹的“斗争哲学”更人道。
战国时期的蔺相如,便是讼卦“慎讼止争”精神的典范。完璧归赵之后,蔺相如位居廉颇之上,廉颇不服,扬言要羞辱他。蔺相如没有与廉颇正面冲突,而是尽量回避。他的门客不理解,认为他太怯懦。蔺相如解释说:“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,徒以吾两人在也。今两虎共斗,其势不俱生。吾所以为此者,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。”廉颇听说后,负荆请罪,二人成为刎颈之交。这就是“讼而不终”的智慧:如果蔺相如与廉颇争讼到底,赵国的力量就会内耗,国家就会陷入危险。
讼卦提醒我们:争讼是有成本的。打官司、争是非,消耗的不仅是金钱,更是时间、精力和人际关系。在卷入争讼之前,值得认真计算这个成本。
很多争端可以通过诚信和沟通来预防。“有孚”是争讼的最好预防。如果人与人之间、组织与组织之间有基本的诚信,很多争端就不会发生。讼卦给我们的启示是:在争讼中要适可而止。“中吉,终凶”的判断,在今天的法治环境中依然有效。追求正义是正当的,但不要把正义变成报复;维护权利是合理的,但不要把维权变成缠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