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五日,上午九点。
周明远的辩护律师到了支队。律师名叫陈建华,五十多岁,执业二十年,专做刑事辩护。他拿着委托书,要求会见周明远,同时提出对警方取证程序的异议。
"我的当事人在被羁押期间,没有得到充分的法律帮助。"陈建华坐在接待室,语气强硬。"而且,警方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,搜查了我的当事人的车辆和住所,这属于非法取证。相关证据应当排除。"
"搜查令有审批记录,你们可以查阅。"周建民说。"周明远的车辆是在公共停车场勘查的,不需要搜查令。他的住所搜查有完整的审批手续。"
"那审讯呢。我的当事人说,审讯期间,警方有诱供行为。"
"审讯全程录音录像,你们可以申请查看。有没有诱供,一看便知。"
陈建华没再说什么,要求立即会见周明远。
会见持续了两个小时。中午十一点,陈建华离开看守所,直接来到支队,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:周明远推翻之前的供述,声称自己没有杀人,林晚晴是自杀。
"我的当事人说,之前的供述是在警方压力下做出的,不是事实。"陈建华说。"事实是,十一月二日晚,我的当事人确实去过林晚晴家,但两人只是谈了谈,没有发生冲突。我的当事人十点三十五分离开,当时林晚晴还好好的。林晚晴是在我的当事人离开之后,自己跳楼自杀的。"
"他翻供了。"周建民说。
"不是翻供,是纠正之前的错误供述。我的当事人当时太紧张,警方又一直在逼问,他就顺着警方的意思说了。现在他冷静下来,决定说出真相。"
"真相。那他手腕的瘀青、阳台护栏外侧的指纹、护栏顶部的鞋印、酒杯上的指纹,这些怎么解释。"
"手腕瘀青,是林晚晴自己抓的。护栏外侧指纹,是林晚晴跳楼前爬护栏留下的。护栏顶部鞋印,不能证明是我当事人的,警方的同一认定程序有问题。酒杯上的指纹,只能证明我当事人喝过酒,不能证明他杀人。"
陈建华的话很专业,每一个点都在找证据链的漏洞。
"周明远说他十点三十五分离开。但电梯监控显示,他十点三十五分才进电梯,十点三十八分出单元门。他在十七楼待了十五分钟,从十点二十分到十点三十五分。十五分钟,只是谈了谈。"
"谈事情需要时间,这很正常。"
"他离开之后,林晚晴还活着。那林晚晴是什么时候跳楼的。"
"大概十一点左右。我的当事人离开之后,林晚晴情绪激动,一时想不开,就跳楼了。"
"十一点跳楼。但法医鉴定,死亡时间是五点半到六点之间。"
"法医鉴定有误差。而且,林晚晴可能是在我的当事人离开之后,过了一段时间才跳楼的。具体时间,法医无法精确到分钟。"
陈建华的辩护策略很明确:否认杀人,把一切推给自杀,同时找证据链的程序漏洞。
下午,林砚和周建民重新审查全部证据。
"周明远翻供了,律师也在找漏洞。"周建民说。"我们的证据链有没有问题。"
"物证没问题。"林砚说。"鞋印、指纹、DNA,这些都是客观证据,翻不了。但周明远的供述是言词证据,他翻供之后,我们需要用客观证据证明他杀人,而不是靠他的口供。"
"客观证据能证明吗。"
"能。但需要把每一个环节都做实。第一,死亡时间。法医鉴定是五点半到六点,但周明远说他十点三十五分离开,林晚晴十一点才跳楼。这里有时间差。我们需要更精确的死亡时间鉴定。"
"第二,阳台护栏顶部的鞋印。同一认定有没有问题。"
"没问题。技术员做了详细的比对,鞋底花纹、磨损特征、尺寸,全部吻合。但律师可能会申请重新鉴定。"
"第三,林晚晴手腕的瘀青。是周明远抓的,还是她自己抓的。"
"瘀青的形态是手指印,五个手指的位置和间距,和周明远的手型吻合。她自己抓自己的手腕,手指印的方向会反过来。这个可以做鉴定。"
"第四,护栏外侧的指纹。是林晚晴跳楼前爬护栏留下的,还是被推出去之后抓的。"
"这个是关键。如果是爬护栏,指纹应该在护栏顶部和内侧,指尖朝上。如果是被推出去之后抓的,指纹在护栏外侧,指尖朝下。现场提取的指纹在外侧,指尖朝下,符合被推出去之后抓的特征。但律师可能会说,林晚晴是从护栏外面爬进来,或者坐在护栏上,手抓外侧。"
"她穿睡衣赤脚,为什么要爬护栏。"
"律师会说,她情绪激动,行为异常,什么都可能做。"
"我们需要更专业的痕迹鉴定。请省厅的痕迹专家过来,对护栏指纹、鞋印、瘀青做重新鉴定,出具更详细的分析报告。"
"同时,查周明远离开之后的行踪。他说十点三十五分离开,直接回家。但他的车是六点半停在停车场的,他十点三十五分离开丽景花园,为什么车还停在停车场。"
"这个是漏洞。他的车从六点半停到第二天,他十点三十五分离开丽景花园之后,没有开车,那他怎么回的家。"
"查监控。丽景花园周边的监控,十点三十五到十一点,有没有周明远的身影。他是步行离开,还是打车,还是有人接。"
调查立刻展开。丽景花园周边监控调取。十点三十八分,周明远走出丽景花园南门,朝东走。十点四十二分,他在路边上了一辆出租车,出租车朝城东区方向开去。十点五十八分,出租车抵达周明远住的小区门口,周明远下车,步行进入小区。
"他打车回的家。不是开车。那他的车为什么停在丽景花园附近的停车场。"
"他六点半开车到丽景花园,把车停在停车场,然后步行进入小区。作案之后,他没有开车,而是打车回家。车留在停车场,第二天才去开。"
"为什么不直接开车走。"
"可能是怕开车被监控拍到,或者车有问题。也可能是他故意把车留在现场附近,混淆警方视线。"
"查他第二天什么时候去开的车。停车场监控。"
停车场监控调取。十一月三日上午八点,周明远出现在停车场,开走了他的黑色宝马。他戴了帽子和口罩,刻意遮挡面部。
"他第二天上午才去开车。说明他作案之后,刻意避免开车,怕被追踪。"
"这个证据很重要。他如果是清白的,为什么作案之后不直接开车回家,而是打车,第二天再戴帽子口罩去开车。这是明显的反侦察行为。"
下午三点,省厅痕迹专家到了。专家对护栏指纹、鞋印、瘀青做了详细的重新鉴定。
护栏外侧指纹:共提取到三枚完整指纹,均为林晚晴的左手食指、中指、无名指。指纹方向为指尖朝下,指腹朝向护栏外侧。这种指纹形态,只有在人体悬于护栏外侧、手抓护栏边缘时才能形成。如果是坐在护栏上或爬护栏,指纹方向会是指尖朝上或横向。专家结论:林晚晴是在身体悬于阳台外侧时,用左手抓住护栏边缘,挣扎了约三到五秒,后因体力不支或外力作用,松手坠落。
护栏顶部鞋印:鞋印为右脚鞋印,鞋底花纹为某品牌运动鞋,尺码四十二。鞋印压力分布均匀,符合人体站立在护栏顶部的特征。鞋印与周明远住处提取的运动鞋做了同一认定,结论:鞋印为周明远右脚所留。专家分析,周明远站立在护栏顶部时,身体重心前倾,双手可能前伸,符合推人动作的姿态。
手腕瘀青:林晚晴双侧手腕均有瘀青,形态为手指抓握痕。左手腕瘀青为右手抓握形成,右手腕瘀青为左手抓握形成。瘀青手指间距、指腹大小,与周明远的手型吻合。专家结论:瘀青为他人双手抓握形成,非自行抓握。
三份鉴定报告,每一份都指向他杀,指向周明远。
"有了这些鉴定,周明远翻供也没用。"周建民说。"客观证据已经形成完整链条。"
"但还有一个问题。"林砚说。"王志刚的定性。他承认和张雪有不正当关系,承认激化矛盾,承认事发之后教张雪不要报警、教周明远翻供。但他拒不承认教唆杀人。他说他没有想到周明远真的会杀人。"
"教唆杀人需要有主观故意。王志刚有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,这个很难证明。他只是说'这是个机会',没有明确说'让周明远杀了林晚晴'。"
"但他的行为,客观上导致了周明远杀人。他明知周明远性格冲动,明知林晚晴在逼婚,故意让张雪把周明远今晚去见林晚晴的消息透露出去,或者故意激化矛盾。他的目的是让周明远和林晚晴冲突升级,最终导致周明远在冲动之下杀人。这属于间接故意杀人。"
"间接故意杀人,证明起来更难。需要证明王志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死亡结果,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。"
"查王志刚的过往。他有没有类似的案例,有没有帮其他当事人处理过婚外情,有没有出过类似的事情。"
调查立刻展开。王志刚执业十五年,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案件。其中有三起案件,当事人的配偶在离婚过程中出现意外。一起是配偶车祸死亡,一起是配偶自杀,一起是配偶失踪。这三起案件,最终都是当事人顺利继承财产,王志刚作为代理律师,从中获得了高额律师费。
"三起意外,都和王志刚有关。"周建民说。"这不是巧合。"
"查这三起案件的详细情况。车祸死亡的那起,有没有疑点。自杀的那起,有没有他杀可能。失踪的那起,有没有找到尸体。"
调查持续到晚上。三起案件的卷宗从法院、检察院调了过来。
第一起,五年前,当事人刘芳,丈夫陈凯车祸死亡。陈凯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一辆大货车,当场死亡。交警认定陈凯全责,疲劳驾驶。刘芳继承了陈凯的全部财产,约两百万。王志刚是刘芳的离婚律师,在陈凯死亡前一个月,刘芳刚起诉离婚。
第二起,三年前,当事人李梅,丈夫王强自杀。王强在自家车库用汽车尾气自杀,留下遗书,说因为生意失败,不想活了。李梅继承了王强的财产,约一百五十万。王志刚是李梅的离婚律师,在王强死亡前两周,李梅刚起诉离婚。
第三起,两年前,当事人赵敏,丈夫孙浩失踪。孙浩在一次出差之后,再也没有回来,手机关机,行李留在酒店,人不见了。警方调查无果,按失踪处理。两年后,赵敏申请宣告死亡,继承了孙浩的财产,约三百万。王志刚是赵敏的离婚律师,在孙浩失踪前一个月,赵敏刚起诉离婚。
三起案件,模式完全一致:当事人起诉离婚,配偶在离婚过程中死亡或失踪,当事人顺利继承财产,王志刚获得高额律师费。
"这不是巧合。"林砚说。"王志刚可能是一个连环杀手,专门帮离婚当事人除掉配偶,然后分财产。"
"但这三起案件,当年都按意外、自杀、失踪处理了,没有他杀证据。现在重新调查,难度很大。"
"难度大也要查。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,刘芳、李梅、赵敏,全部传唤。她们和王志刚的关系,可能不只是律师和客户。"
"王志刚和张雪的关系,就是律师和客户发展成情人。那三起案件的当事人,可能也和王志刚有不正当关系。"
"查她们的银行流水。继承财产之后,有没有给王志刚转账,金额多少。"
调查显示,刘芳继承财产之后,给王志刚转账五十万。李梅继承财产之后,给王志刚转账四十万。赵敏继承财产之后,给王志刚转账八十万。三笔转账,名义都是律师费,但金额远超正常律师收费标准。
"这是分赃。"周建民说。"王志刚帮她们除掉配偶,她们继承财产,然后分给王志刚一笔钱。"
"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志刚杀人。转账可以解释为高额律师费,不正当关系可以解释为婚外情。要定王志刚的罪,需要找到他杀人的直接证据。"
"查王志刚的过往。他在做律师之前,是做什么的。有没有医学、化学、机械方面的知识。三起案件,车祸、尾气自杀、失踪,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。"
王志刚的履历调取。他大学学的是法律,毕业之后做了五年律师,然后停薪留职了三年,去了一家保险公司做理赔调查。三年之后,重新做回律师。
"保险公司理赔调查。"林砚说。"他做过理赔调查,懂事故鉴定,懂怎么制造意外,懂怎么逃避侦查。这三年,他可能就是在学习怎么杀人并伪装成意外。"
"那三年,他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,有没有什么异常。"
调查显示,王志刚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,和一个叫老K的人来往密切。老K,全名不详,有汽车维修背景,曾经因为保险诈骗被判刑。王志刚做理赔调查期间,和老K合作过几起保险诈骗案,没有被发现。
"老K。查这个人。他可能是王志刚的同伙,帮王志刚制造意外。"
老K的身份查到了,全名张昆,四十八岁,本市户籍,有保险诈骗、故意伤害前科,目前无固定职业,在城西区开一家汽车维修店。
"传唤张昆。同时搜查他的维修店。"
晚上十点,张昆被传唤到支队。他四十八岁,体型壮硕,手上有油污,表情凶悍。
"张昆,认识王志刚吗。"林砚问。
"认识。以前一起做过事。"
"做过什么事。"
"就是……保险理赔的事情。他做调查,我提供一些技术支持。"
"什么技术支持。"
"就是……制造一些车辆故障,让车出事故。然后保险公司理赔,我们分钱。"
"制造车辆故障,让车出事故。你们做过几次。"
张昆犹豫了一下。"两三次吧。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"
"五年前,陈凯的车祸,是不是你们做的。"
张昆的脸色变了。"我……我不知道。"
"你不知道。陈凯的车,在车祸前一周,在你的维修店做过保养。保养记录显示,你更换了刹车油管。但车祸之后,交警鉴定,刹车油管有老化裂纹,导致刹车失灵。你更换的刹车油管,是劣质产品,故意制造老化裂纹。"
张昆的额头开始冒汗。"我……我那是正常维修,用的是正规配件。"
"正规配件。你更换的刹车油管,品牌和型号都不对,是你从汽配城买的劣质产品,故意做了老化处理。陈凯的车祸,不是意外,是谋杀。"
张昆不说话了。
"张昆,我再给你一次机会。主动交代,是坦白,是从轻情节。你拒不交代,我们也能查出来。到时候,你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,量刑会很重。"
审讯室安静了十分钟。张昆的双手在桌面上攥紧,又松开。最终,他叹了口气。
"我说。陈凯的车祸,是我和王志刚一起做的。"
张昆开始交代。
五年前,王志刚找到他,说有个客户的丈夫,想让他出车祸,问他能不能做。张昆说可以。王志刚给了他五万块定金,说事成之后再给五万。
张昆以保养为名,把陈凯的车弄到维修店,更换了劣质刹车油管,并在油管上做了细微的裂纹处理。然后把车还给陈凯。一周之后,陈凯在高速上刹车失灵,追尾大货车,当场死亡。
事成之后,王志刚又给了张昆五万块。两人约定,以后有类似的生意,继续合作。
"三年前,王强的自杀,也是你们做的。"
"对。王强那个,是王志刚让我去弄的。我趁王强不在家,偷偷进了他家车库,在他的汽车排气管上接了一根管子,通到驾驶室内。然后设定了一个定时装置,到了晚上,汽车自动启动,尾气进入驾驶室,王强在睡梦中被毒死。王志刚还伪造了遗书,放在车上。"
"两年前,孙浩的失踪呢。"
张昆犹豫了一下。"孙浩那个,是我亲手处理的。王志刚说,孙浩不好制造意外,只能直接动手,之后处理掉尸体。我在孙浩出差的酒店附近,把他控制住,勒死,然后把尸体运到郊外,埋了。具体埋在哪里,我记不清了,大概在城北的一片荒山里。"
三起命案,全部是王志刚和张昆所为。王志刚主谋,张昆动手。他们以离婚案件为掩护,专门物色有财产纠纷的离婚当事人,和她们发展成情人关系,然后帮她们除掉配偶,继承财产,分赃牟利。
"王志刚一共做过几起。"
"就这三起。加上这次林晚晴的事情,是第四起。但林晚晴那个,不是我们动手的,是周明远自己杀的。王志刚只是在旁边推波助澜。"
"王志刚知不知道周明远会杀人。"
"他知道。他跟我说过,周明远性格冲动,林晚晴又在逼婚,只要稍微激一下,周明远肯定会动手。他说这叫借刀杀人,不用自己动手,还能除掉林晚晴,让张雪顺利离婚。"
"借刀杀人。王志刚故意让张雪把周明远当晚要去见林晚晴的消息传递出去,持续激化矛盾,放任死亡结果发生,属于间接故意杀人。"
"对。他跟我说,这次不用我们动手,自然有人帮我们动手。他还说,等周明远被抓,张雪离婚,分到财产,再给我一笔钱。"
张昆的供述全部记录在案,签字按手印。
根据张昆的供述,警方在城北荒山找到了孙浩的遗骸。法医鉴定,死因是机械性窒息,死亡时间约两年,和张昆供述吻合。
王志刚被重新提审。当张昆的供述和孙浩的遗骸摆在他面前时,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。
他承认了全部罪行。五年前陈凯车祸,三年前王强自杀,两年前孙浩失踪,都是他主谋,张昆动手。他以离婚律师身份为掩护,专门物色有财产纠纷的离婚当事人,和她们发展成情人关系,然后帮她们除掉配偶,继承财产,分赃牟利。
林晚晴的案子,是他的第四次作案。但这次,他没有亲自动手,而是利用周明远的冲动性格和林晚晴的逼婚压力,借刀杀人。他明知周明远可能会在冲动之下杀人,仍然故意激化矛盾,放任死亡结果发生,属于间接故意杀人。
王志刚、张昆,涉嫌故意杀人罪,四起命案,五名死者。周明远,涉嫌故意杀人罪。张雪,涉嫌包庇罪。
案件全貌彻底揭开。
晚上十一点,林砚站在办公室,看着白板上四起命案的关系图。王志刚,一个律师,披着法律的外衣,做着杀人的勾当。五年时间,四条人命,数百万财产。
周建民走进来。"都招了。"
"嗯。"
"这个案子,比预想的大。一开始以为是简单的情人矛盾杀人,没想到挖出一个连环杀手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