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城秋深,红妆十里。
2008年的秋天,西北金城,艾力和苏晓蓉的婚礼在当地一家高档酒店举行,排场极大。酒店门口停满了奔驰宝马,红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大厅,气球拱门上挂着"艾府大喜"的横幅。艾力穿着定制的黑色西装,胸前别着大红花,站在门口迎客,笑得合不拢嘴。苏晓蓉穿着洁白的婚纱,挽着艾力的手臂,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,头上戴着钻石皇冠,脖子上挂着珍珠项链,手腕上是一只卡地亚手表。她微笑着,接受着宾客们的祝福,眼中闪烁着幸福的光芒。
艾力是个典型的西北汉子,高大、豪爽,做生意有魄力,对苏晓蓉更是百依百顺。他向所有人介绍,这是他千挑万选的媳妇,漂亮、贤惠,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。宾客们纷纷附和,说艾老板好眼光,说苏小姐有福气。苏晓蓉听着这些恭维话,心里甜滋滋的。她告诉自己,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。安逸、富足、被宠爱。她终于摆脱了那个贫穷、充满未知和争吵的湖北小城,摆脱了那个只会埋头苦干、给不了她优渥生活的周明远。
婚礼持续了三天。第一天是迎亲,第二天是正宴,第三天是回门。每一天都热热闹闹,每一天都宾客满座。苏晓蓉像个木偶一样,被艾力牵着,在人群中穿梭、敬酒、微笑。她笑得脸都僵了,但她不敢停。她知道,这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,是她向所有人证明自己的时刻——她苏晓蓉,没有选错人。
初到金城的日子,并没有婚礼上看起来那么光鲜。
方言不通是第一道墙。邻居们热情地递来馍和熬茶,她只能僵硬地笑着点头,连一句完整的话都接不上。有人用本地话跟她打招呼,她听不懂,只能尴尬地笑笑,对方也尴尬地笑笑,气氛就冷了。她觉得自己像个外星人,被扔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星球上,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,语言、食物、气候、人情,全都陌生。
饮食更是折磨。西北人爱吃羊肉,顿顿不离羊肉,羊肉泡馍、手抓羊肉、烤羊肉串、羊杂汤……羊肉的膻味让她反胃,她吃一口就想吐。她只能靠老家寄来的辣酱下饭,一碗白米饭配一勺辣酱,勉强填饱肚子。胃里常年隐隐作痛,她不敢跟艾力说,怕他觉得自己矫情。艾力是个粗人,不懂这些,他只知道给她买衣服、买首饰、买包,觉得这就是对她好。
没有朋友,没有亲戚,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。艾力忙着跑棉花生意,十天半个月不回家是常事,偌大的房子里只有她和保姆。保姆是本地人,跟她语言不通,两人各干各的,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。她常常一整天都不开口,坐在客厅里看电视,从早看到晚,电视里的声音填满了整个房子,却填不满她心里的空。
她曾无数次在深夜惊醒,黑暗像潮水一样漫上来,周明远的脸就在眼前浮现——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,在货运站啃着冷馒头,回头冲她笑。那笑容干净、踏实,带着汗水的味道。她伸出手,指尖触到的只有冰凉的丝绸被面。"晓蓉,别想那些没用的。"她对自己说,声音轻得像叹息。她起身走到梳妆台前,镜子里的女人妆容精致,手腕上的表够买老家一套房。她用冷水拍了拍脸,把那些不合时宜的记忆压回心底。
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。
她开始学着适应。她报了个方言班,跟着老师一句一句地学,虽然口音还是怪怪的,但至少能听懂别人说什么了。她去菜市场买菜,跟摊贩讨价还价,从一开始的笨拙到后来的熟练,她学会了用本地话说"便宜点嘛",学会了挑菜、砍价、抹零。她开始尝试吃羊肉,从最初的一小口到后来的半碗,她慢慢习惯了那种膻味,甚至开始觉得有点香。
艾力的生意越做越大,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。他们搬进了带花园的独栋房子,保姆从两个变成了四个,一个做饭,一个打扫卫生,一个洗衣服,一个专门照顾她。她不再需要自己做饭、自己洗衣服、自己打扫卫生,她只需要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,等着艾力回家。
她穿着高定套装参加商会太太们的茶话会,学着用优雅的姿态端起茶杯,谈论天气和孩子的教育。太太们聊的是名牌包、私立学校、海外旅游、美容院,她一开始插不上话,只能静静地听。后来她慢慢学会了,学会了说"香奈儿今年的新款不错",学会了说"我家艾力说想送我去瑞士疗养",学会了说"孩子教育不能输在起跑线上"。她学会了微笑,学会了附和,学会了在这个圈子里生存。
可心底那个空洞,始终填不满。
婚后第二年,女儿艾思瑶出生了。
这个有着大眼睛、安静乖巧的小女孩,成了全家人的掌上明珠。艾力对女儿溺爱到了极点,要什么给什么。女儿刚满月,他就买了一堆金银首饰,手镯、脚镯、长命锁,全是足金的。女儿一周岁,他请了十几桌,摆了盛大的生日宴,请了摄影师全程跟拍。女儿要什么玩具,他就买什么玩具,家里堆满了各种进口玩具,连走路的地方都快没有了。
苏晓蓉也将全部的心思转移到了孩子身上。她不再参加茶话会,不再逛商场,不再做美容,她每天的工作就是照顾女儿。她给女儿喂奶、换尿布、洗澡、哄睡,她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,看着女儿从只会哭到会笑、会爬、会走、会说话,她觉得心里那个空洞,好像被什么东西填上了一点点。
看着女儿纯真的笑脸,她觉得过去的种种都不重要了。那些在湖北的日子,那些和周明远的回忆,那些深夜里的惊醒和眼泪,都变得模糊了。她发誓,要给女儿最好的一切,绝不让女儿吃她曾经吃过的苦。她要给女儿最好的教育、最好的生活、最好的未来,让女儿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。
至于那个叫周明远的男人,就让他永远烂在回忆的泥沼里吧。她这样想着,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释然。
2010年的一个冬夜,她坐在温暖的壁炉前,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。
电视里正播放着一档关于湖北的纪录片,镜头扫过随州的街景。那一刻,她的心猛地抽痛了一下。她想起了周明远。想起他为了省钱,大冬天骑着摩托车去进货,冻得双手通红;想起他省吃俭用,把攒下的钱都塞给她,让她买喜欢的衣服;想起他看着她时,那双充满爱意却又带着自卑的眼睛。"明远,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。"他的誓言犹在耳畔,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她赶紧摇了摇头,把那个男人的身影从脑海中驱逐出去。她端起桌上的热牛奶,喝了一口,试图用温暖驱散心底的寒意。"我选得没错。"她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喃喃自语,"是他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。是他太穷了。"她刻意不去回想过去,刻意回避任何与湖北有关的话题。每当老乡聚会,有人提起随州,她总是借口去洗手间,或者低头玩手机。她把自己包裹在这个金城的富贵梦里,不愿醒来。
女儿在房间里哭了一声,她立刻站起身,快步走过去。女儿醒了,睁着大眼睛看着她,伸出小手要她抱。她抱起女儿,轻轻拍着,哼着不成调的摇篮曲。女儿在她怀里安静下来,慢慢睡着了。她看着女儿熟睡的脸,心里涌起一股暖流。
这就是她的生活。有丈夫,有女儿,有房子,有钱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?她问自己。她回答不上来。她只知道,她不能回头,也回不去了。
窗外的大雪还在下,无声无息,像要把整个世界都埋葬。
雪落金城,旧梦成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