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层级身份依据分析功能确定
语言单位的层级身份,需要结合其构成范围、组织关系和表达功能确定。不能仅凭单位的长度、书写形式、语音形式或传统名称进行判断。
同一形式可以在不同分析维度中承担不同身份。例如,汉字“人”在本理论中可以作为汉语语元;当它在具体表达中独立承担词汇功能时,也可以作为单字词进行语词层级分析。英语单词 water 可以作为本理论选定的英语语元,也可以从词汇功能角度作为一个语词分析。
这种双重身份不构成逻辑矛盾,因为“语元”强调基本分析单位身份,“语词”强调其在表达结构中承担的词汇功能。两种判断依据不同,不能互相替代。
二、系统与要素具有相对性
一个结构是否作为系统,取决于当前分析是否考察其内部要素、连接关系和功能;一个结构是否作为要素,则取决于它是否参与构成更大范围的系统。
例如,语词系统可以作为语句系统的组成部分;在分析语词内部时,语元及其连接关系又可以作为研究对象。系统与要素并非对某一形式永久固定的身份,而是与分析范围相关。
三、直接构成与间接构成
自然语言结构的构成不必始终经过相邻层级。一个语句可以由语词系统构成,也可以由语元直接参与构成;一个语篇可以由多个语段组织形成,也可以直接由语句构成。
直接构成是指某一单位不经过某个中间层级,直接参与更高层级结构的形成。间接构成是指某一单位先参与形成中间结构,再由中间结构参与更高层级结构的形成。
某一低层级单位参与更高层级系统时,并不会因此自动改变其原有层级身份。它在高层级结构中承担的是组成要素作用,其自身的单位属性仍应依据原有分析标准判断。
四、层级关系不等于固定嵌套
五级结构之间通常存在由基本单位向复杂表达结构组织的关系,但这种关系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表现为严格、完整、逐级嵌套。具体语言结构可能出现跳级组合、直接参与、单位省略或边界交叉等情况。
因此,五级结构应理解为分析层级,而不是自然语言必须遵循的唯一生成流程。判断层级关系时,应先确定分析对象,再确认构成要素、连接关系和表达功能。
五、语言差异与适用原则
汉语、英语和自然手语在基本单位、组合方式和表达形式方面存在差异。汉语的汉字结构、英语的字母拼写和自然手语的手形、位置、动作及空间组织,不能直接按照同一套内部分类处理。
五级结构提供的是统一的分析视角,具体单位如何划分、何种结构属于某一层级,仍须结合相应语言的自身特点确定。